為了加強群眾限價商品房申購過程的監督,確保限價商品住房政策公開、公平、公正實施,日前,市國土房管局發文,加大限價商品住房申購公示力度。作為天津市最有影響力、最貼近民生的都市類報紙,從即日起,《每日新報》將作為限價房申請資格公示的獨家發布媒體,為市民提供公平、公正、透明、快速的限價房申請監督平臺。
市國土房管局日前下發文件規定,經區房管、民政、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等部門對限價商品住房申請人戶籍、住房、收入等情況初審合格的,除將申請人情況在區、街公示外,還要通過市級媒體進行公示。
《每日新報》今天對上周初審合格的限價商品住房申請人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的申請人相關申請條件有疑義的市民,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舉報。接到舉報後,市、區管理部門將及時、認真做好核查工作。
目前,本市在售限價商品住房項目有6個,大部分位於中心城區。
限價商品住房是住房保障政策的一種,其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原則上比測定價格之前3個月內,周邊或同地區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低20%左右。
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范圍內非農業戶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3萬元;
(三)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則上在2人(含)以上。
對於不能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購房者,也可以單人申請,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或離異、喪偶人員,如果符合申請須具備的戶籍、收入和住房條件的,也可作為單人戶申請限價商品住房。
另外,申請人配偶或子女為本市以外戶籍或農業戶籍的,也可作為其家庭成員共同申請限價商品住房。
那麼,家庭上年人均收入如何計算呢?按照本市相關規定,申請限價商品住房的家庭上年人均收入為上年家庭總收入除以家庭人口。在計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數的1.5倍計算。即單人戶上年收入不超過4.5萬元,2人戶的家庭上年總收入不超過9萬元。(記者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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