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沒有汽車嗎,還用等紅燈?』
『我也沒注意看是不是紅燈,跟著人家就過來了。』
理由千奇百怪……
《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48條規定,嚴禁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隨意橫穿道路、闖紅燈或者跨越道路隔離設施。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駕駛的非機動車。
河西區
大沽南路與解放南路交口
昨天11:50——12:10
大沽南路一線的紅燈亮起。只見兩名抱小孩的中年女子,在車流中東躲西閃,穿越解放南路。行駛在路上的四五輛機動車不約而同地踩剎車、鳴笛。
記者發現,因為沒有交警和協管員的約束,耐心等紅燈的行人或是非機動車少之又少。在記者停留的20分鍾時間裡,一共有13名行人、21輛非機動車闖紅燈橫穿馬路。
和平區
南京路與營口道交口
昨天11:50
雖然路口有人行橫道,不遠處還有兩座人行天橋,可是闖紅燈或是橫穿馬路的行人、非機動車,在這裡還是隨時都能看到。4名協管員守住四個口,不時大聲提醒欲闖紅燈而過的市民。據記者觀察,每一次紅燈亮起,需要勸阻的人數多達十幾名。
據交通協管員表示,在這個路口行人、非機動車違法現象比較多,主要是勸阻。執勤的交警表示,4月1日之後,他們會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處罰。
河東區
津塘公路與廣寧路、光華路交口
昨天11:20——11:40
輕軌、中山門居民區、二宮體育場的聚集,都讓這個路口變得特別繁忙。記者發現,津塘公路一線僅僅亮起兩次紅燈的時間段裡,竟然就有17輛非機動車、9名行人闖紅燈。相隔幾步遠的津塘公路與光華路口的交通信號燈對於行人、非機動車而言也是形同虛設,每一次紅燈亮起,都能有七八輛非機動車闖燈前行。
不少市民對於即將實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知之甚少。甚至有人表示,自己沒有錢,不怕被交警處罰。
交警表示
處罰不是目的守法要靠自覺
從記者對河東區、和平區、河西區、南開區等市內多個主要路口和主乾道的交通違法情況調查來看,行人和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情況依然不容樂觀。
在2008年奧運會開幕之前,本市交管部門曾經推出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之後,可以自由選擇處罰方式,是接受經濟處罰還是手持寫有『文明交通參與者』字樣的小白旗在路口維持秩序。這些都是為了引起市民對交通安全的重視,目的不在罰款。
對於目前出現的有交警則秩序好,沒有交警則無秩序的尷尬情況,不少交警在接受采訪時,都表示他們也很無奈。在交警看來,交通秩序的好與壞,主要在於市民是否自覺遵守交通法。安全出行既是對自己生命負責,同時也是對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的表現。如果單純依靠交警以處罰去維護,那麼交通秩序永遠得不到改善。(記者王漸李柏彥實習生趙倩劉雲鵬馮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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