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成立業主大會。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張*”留言:成立首次業主大會的入住率是多少?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回復: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成立業主大會:(一)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到二年以上。』
根據上述規定,業主大會成立條件中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政策上並沒有明確是實際居住或者交付,但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是指辦理完成入住手續業主的比例。 (津雲新聞記者 周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