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太感謝您了!是您辛苦調解幫我們拿回了‘血汗錢’,我們終於可以過個好年了!”近日,天津一中院收到幾名外來務工人員打來的感謝電話。這背後,是一場高效化解的欠薪糾紛。
案件簡述
此前,天津一中院收到了一批欠薪案件——8名來津務工人員將建設工程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和包工頭一並告上法庭,討要被拖欠的薪資。天津一中院迅速整合其餘多件關聯案件,交由該合議庭集中開庭審理。
案件審理
庭審現場,雙方各執一詞,氣氛焦灼。幾名外來務工人員難掩激動情緒,紛紛表達訴求,“法官,這一萬多元是我起早貪黑搬磚抹灰掙來的,可不能讓他們昧下。”“法官,錢數真不多,快讓他們給我吧......”。總包單位也是滿腹委屈,直言與外來務工人員沒有簽訂任何合同,也不存在直接用工關系,欠薪一事和自身毫無關聯,還表示若判決其承擔責任,將窮盡司法手段維權。分包單位同樣理直氣壯,稱工資已經按時足額結算給包工頭,不應重復支付。包工頭則全程“隱身”,拒不露面。
庭審過程中,法官敏銳捕捉到案件的突破口:8名外來務工人員急於返鄉,擔心各方推諉扯皮拿不到工錢,而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長期合作,雙方其他項目還有未結算工程款爭議。這一發現讓合議庭看到了調解的可能。
為實現多方共贏,在解決欠薪問題的同時化解總包與分包單位的“陳年矛盾”,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在征得各方當事人同意後,合議庭決定采用調解方式處理案件,並分別組織各方溝通協商。
案件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法官精准發力、分層施策。面對總包單位,法官條分縷析地講解外來務工人員欠薪問題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各方的給付責任與先行清償義務,勸止其“獨善其身”的想法。面對分包單位,法官則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一份工資,背後是一個家庭的冷暖。臨近春節了,能不能讓手底下的外來務工人員好好過個年?”同時分析利弊,點明“用工講信譽,大家乾活纔踏實,工程質量纔有保證”的道理。
“沒問題,只要總包單位把另外一個大項目的工程款結清,我就做主,立即把他們的工資墊上。”分包單位率先松口。沒想到總包單位提出了異議,稱其他項目的工程款只能結算不能給付,且只能確認大致數額,留下浮動空間。
面對這一分歧,合議庭緊抓爭議焦點持續開展調解工作。經過深入淺出的法律闡釋和耐心細致的溝通協調,各方最終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包工頭為本案第一責任付款人,若包工頭履行不能,則由總包單位負責清償。清償責任款從與分包單位待結算工程款中扣除。分包單位取得對包工頭的追償權。至此,欠薪案件圓滿化解。8名外來務工人員及時拿到被拖欠的薪酬,得以安心返鄉過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