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遼美中等職業學校發生的學生集體退貨事件引發廣泛爭議。60餘名學生在運動會後以“質量問題”為由集中退回網購的60餘件裙子,導致商家店鋪被封三個月,預估損失約8000元。學生稱退貨行為系老師指示,校方態度從建議報警轉變為公開道歉並承諾賠償。“問題解決了,也不想多做追究,所以把視頻刪了。”該網店老板表示。
學生身著未拆吊牌的演出服表演,退貨系“老師指示”?類似網購演出服穿完即退的戲碼,近年在多地頻頻上演。陝西某幼兒園教師在兒童節表演後,將沾滿汗漬的演出服退回網店;去年6月,黑龍江一所學校多名學生網購店鋪服裝,之後將400多件穿過的裙子集體申請退貨退款;山西某小學家長剪壞服裝扣眼要求退款……這些看似“聰明”的退貨操作令人不齒。
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則,本是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卻在惡意退貨面前淪為“免費租賃”的借口。《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明確規定退貨商品應保持完好,但現實中,商家往往因舉證惡意退貨困難、維權成本高昂,只能無奈妥協。更值得警惕的是,當個別教育者帶頭鑽營規則漏洞,傳遞的投機心態可能比經濟損失更具破壞性。他們不僅沒有正確引導學生,反而組織、默許學生進行不誠信行為,嚴重損害了學校和教師的形象,違背了教育的初心和使命。
電商平臺在此類事件中的角色同樣尷尬。平臺在執行封店規則時,未能充分考慮事件的實際情況和原因,僅依據退貨率等表面指標就對商家的店鋪進行封禁,卻未給商家留出解釋空間。平臺既未建立特殊場景識別機制,也缺乏有效的人工復核程序,中小商家成了規則漏洞與算法誤判的雙重受害者。
要改變這一現狀,需要更務實的行動。規則層面,不妨細化“商品完好”的標准,對演出服等特殊品類設置租賃服務或體驗專區,避免“穿完即退”的灰色操作;電商平臺也應優化審核機制,對集中退貨增設人工核查環節,減少誤傷商家的可能。教育領域,教師的失范行為不能僅以退款收場,更應成為師德考評的警示案例。對規則的敬畏心,本該從教育者自身開始培養。學校在組織活動時,與其讓學生或教師自行采購演出服,不如推動校服復用或與企業合作,從根源上減少投機空間。
每一次“穿新衣、薅羊毛”的鬧劇,都在消磨社會誠信的根基。修補規則漏洞易,重建對規則的敬畏難。當個別教育者不再示范如何“聰明”地鑽空子,當平臺不再為效率犧牲公平,這場荒誕的退貨連續劇纔能真正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