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環境下,父母為子女出資購置房產的情況較為常見。一旦子女婚姻因雙方感情破裂而走向終結,房產的分割問題便成為備受關注的焦點。那麼涉及父母出資購置的房產應該如何分割呢?
近日,天津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接到一位市民來電,婚後其父母全款購買了一處房屋並過戶給了小兩口,二人共同生活五年且沒有子女。現夫妻雙方准備離婚,女方提出平分房產的要求,市民認為房子是自己父母出錢購買的,女方不應要求分割,於是向專業律師求助。
離婚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上述房產應如何分割?
熱線律師解析
根據法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受贈的財產,除贈與合同中明確約定只贈與一方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的情況下,若婚姻關系解除,父母出資購房的行為基礎喪失。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法院將綜合考慮個案情況,予以平衡。若夫妻無法就分割共同財產達成一致協議,人民法院將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等因素判決。其中“財產的具體情況”應當包括出資來源情況。
婚後父母全款出資購置的房產過戶給我們,離婚時應如何處理?
熱線律師解析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置的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如果贈與合同明確約定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屋歸出資人子女一方所有,並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確定是否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補償以及補償的具體數額。
如果房子是婚後父母部分出資,離婚時房子到底歸誰所有?
熱線律師解析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購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者雙方父母出資,如果贈與合同明確約定相應出資只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以出資來源及比例為基礎,綜合考慮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離婚過錯、對家庭的貢獻大小以及離婚時房屋市場價格等因素,判決房屋歸其中一方所有,並由獲得房屋一方對另一方予以合理補償。
律師提示
為避免婚姻中出現矛盾和風險,在涉及大額財產轉移的情況下,最好簽訂書面協議,以便明確雙方的真實意圖,繼而避免因約定不明而可能造成的財產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