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企業參保登記辦事流程
情形1.通過市場監管部門“企業開立一窗通或企業開立高效辦成一件事”平臺辦理的新注冊市場主體,社會保險登記同步辦理,無需到社保經辦機構重新辦理。
情形2.未在注冊時同步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組織,應當自成立30日內向注冊地經辦機構申請企業社會保險登記, 單位應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戶卡》、法人身份證原件以及公章到注冊地經辦機構辦理單位社保登記,並辦理CA網申密鑰。(可以通過數據共享獲得信息的無需提供營業執照或戶卡)
參保險種
企業應為聘用的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共五項保險(自2024年1月起,我市基本醫療(含生育)保險、職工大額醫療救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等保險經辦職能由醫保部門負責,相關政策及經辦需向醫保部門諮詢)。
企業可為使用的65歲以下的超齡從業人員(未享受城鎮職工或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實習生單獨參加工傷保險。
用工靈活、流動性大的基層快遞網點,可為快遞員先行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

注:工傷保險費率為基准費率,會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的工傷保險支繳率和工傷發生率等因素進行上下浮動。
繳費基數
按照國家和我市的有關規定,職工社會保險繳費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數,工資總額主要由用人單位支付給職工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等構成。
職工本人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核定繳費基數;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核定繳費基數,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基數。目前,我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標准為5013元,上限標准為25065元。
職工參保流程
用人單位在社保開戶登記並與稅務完成關聯後,及時為單位職工辦理就業登記,並通過“天津人社網上辦事大廳”申請提交“城鎮職工增加”,為其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的參保登記手續。審核通過後,相關業務信息共享給醫保部門,醫保部門審核處理醫療、生育保險的參保登記。
社保、醫保將相關險種的登記信息分別發送至稅務部門,單位可通過稅務部門的“社保費管理客戶端”完成該職工的繳費基數申報及全員當月的繳費申報。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
注:自2024年1月起,社會保險費繳費征期改為自然月征收,即每月1日起至當月最後一日均可進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