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平法院啟動第三次“雷霆利劍”集中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一攬子解決勞動爭議系列案件,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
公司賬面無錢可用
員工權益恐無法兌現
前不久,和平法院執行局在短時間內收到申請執行人與某財務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件30件,涉案金額達百餘萬元,執行局迅速采取執行措施。經查,被執行人賬面上已無資金可供執行。承辦人又展開走訪,到被執行人在天津的經營場所實地考察,在場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雖在天津注冊,但僅設立一個辦事點,並無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該系列案件陷入執行不能。
和法乾警沒有就此放棄,繼續尋求解決途徑......
尋尋覓覓發現蹤跡
異地經營場所找人中
和平法院結合前期的調查,與相關部門聯動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在北京市東城區一寫字樓亦有經營場所。10月12日凌晨,執行局局長帶隊執行乾警雷霆出擊,前往該經營場所對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進行傳喚。9時15分,到達被執行人經營場所,但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未在該場所辦公,執行乾警立即張貼傳票傳喚法定代表人,並告知在場工作人員聯系法定代表人到院接受調查詢問,否則將依照法律規定對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的強制執行措施。隨後,執行乾警再次找到該經營場所的股東單位,要求其工作人員通知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目前的執行情況。
懼懲戒法人露面
系列案件終有解
被執行人迫於法院威懾,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董某於10月15日持傳票到和平法院接受詢問。承辦人對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董某卻始終強調無財產用於支付上述30件案件,100餘萬元欠款。
“拘留!”
“我積極湊錢!但我真沒法今天一起繳納100萬。”
承辦人考慮到其所欠數額較大,當天湊齊確有一定困難,決定對董某的拘留暫緩執行,給其兩天時間湊錢還款,並與申請執行人協商和解方案。
兩日後,本院得到當事人反饋,履行完畢5件;達成和解協議24件,分十期還款,並已履行第一期還款;僅有一名申請人不認可和解方案,但被執行人也向其支付部分款項。本次執行行動基本取得了預期效果。
第三次“雷霆利劍”集中專項行動,和平法院查人找物、尋蹤覓跡、跨省追擊,最終傳喚到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用紮紮實實的執行成果提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