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黨群心連心》欄目網民“甘**”留言:新生兒可以直接隨父親落戶社區集體戶嗎?
河東區區委回復:新生兒隨父可以落社區集體戶,但是要具備以下條件:一,雙方或一方為本市人纔集體戶,在津租賃房屋居住且登記備案超過6個月的,可以遷移至居住地社區公用(集體)戶後按相應情形辦理出生登記落戶。二,辦理落戶前會進行民警調查,備案6個月期間必須是真實居住且在津工作,具體辦理需要諮詢租賃房屋屬地派出所。 (津雲新聞記者 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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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河東區區委 編輯:周婷婷 2024-04-18 17: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