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近日,市人社局等八部門出臺《天津市工傷預防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了工傷預防項目立項評估、檢查監督及驗收,細化評估准入條件及驗收量化考核指標,強化實施過程監督管理。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市人社局等八部門出臺《天津市工傷預防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范了工傷預防項目立項評估、檢查監督及驗收,細化評估准入條件及驗收量化考核指標,強化實施過程監督管理。
《辦法》健全了工作機制。確定了工傷預防費列支范圍和使用標准,規范了申報實施。確定了項目申報主體,突出工傷風險較大的重點行業企業和崗位人員,鼓勵面向中小微企業和全社會開展工傷預防項目,擴大工傷預防受眾范圍。明確了工傷預防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細節和重點,引入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情況評估監督機制,提昇工傷預防項目實施效果。
《辦法》對監督內容做了細化。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督提出明確要求,分層次列舉了培訓項目各種違規情形以及對應的處罰規定,與項目支付費用直接掛鉤。同時對工傷預防專家、工傷預防服務機構保密和回避原則作出規定,助推工傷預防項目品質提昇。同時,強化了評審驗收,規范了市、區兩級工傷預防工作聯席會議的評估審議流程,明確工傷預防項目評估立項的標准,細化了評估驗收的具體內容和條件,對存在問題情況,規定了扣減工傷預防費情形。(津雲新聞編輯鄧坤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