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道『難題』到底應如何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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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今晚報 作者:晚報記者 莊媛 劉波 胡智偉 狄慧 編輯:張雅妮 2024-03-13 08:48:24

  津雲新聞訊:據央視報道,國家消防救援局的統計數據表明,電動自行車起火已是目前各地城市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兩輪車火災2.1萬起,相比2022年上昇17.4%,且有逐年上昇的趨勢。

  電動自行車上樓屢禁不止屬於老大難問題。今年2月21日和3月6日,本報先後刊發《居“高”思危,消防隱患莫忽視》和《電動自行車上樓,為何屢禁不止?》的新聞報道,受到不少市民及相關部門的高度關注。在後續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其實早在2021年8月1日,《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就已經正式施行。但相關規定出臺幾年後,現實情況不盡如人意。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屢禁不止,這道難題到底應該如何破解?記者帶著問題走訪了有成功經驗的小區以及大學教授和律師,請他們從不同角度切入,為破解這道“難題”獻策。

  社區及物業人員坦言 基層管理有難度

  “一提‘屢禁不止’這幾個字,好像就是我們基層管得不好,但實話實說,我們管起這事來是真有難度。”李明(化名)說。李明從事社區工作6年,現在他所在的居委會下轄3個小區,其中2個是高層住宅小區。“我們一直關注高層住宅消防安全問題,高層一旦著火就是大事,第一個追責的就是我這個社區書記,你說我們能不上心嗎?”李明坦言,社區日常工作千頭萬緒且人手有限,不可能將人力全部投入到治理電動自行車上樓這件事上去。所以,日常他們更多是和物業一起打配合,進行所謂的聯合管理。定期貼通知,就是他們日常最常用的勸阻手段之一。另外,只要看見有人推車上樓,他們肯定會進行勸阻,“我們一般是半個月巡查一次,這已經算是很高的頻率了,按照相關規定,發現問題,我們肯定要上前勸阻,90%的人肯定聽話,按相關規定要求,我們的工作完成了,不需要再上報屬地派出所和街裡的執法隊了。但等我們一走,居民照舊推車或提電池上樓。”李明無奈地說。

  在和李明聊天的過程中,記者正好遇到高層小區物業周經理到居委會找李明說事,記者也和這位經理聊了兩句,按照周經理的話來說,管理電動自行車上樓是件得罪人的事,他們又想管還又不想管,想管是為了社區安全,不想管主要是怕和業主起爭執,萬一業主來一句,你不讓我上樓,我去哪充電?物業人員就無話可說了。這位物業經理說,他們正在考慮安裝集中充電設施,但需要破壞掉小區裡的部分綠地,小區一部分業主馬上會出來反對。“好多人說沒地方充電,真開始選址了,誰都不同意充電樁或充電車棚建在自家所住的樓棟周圍。而且我們進行過統計,小區裡不騎電動自行車的人比騎電動自行車的人多,將來甭管是建設充電樁、充電車棚還是安裝智能梯控,征求小區多數業主意見這一項就會是個很大的難題。”周經理說。

  電動自行車上樓成頑疾  並非“無藥可解”

  如何管好電動自行車,有沒有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鑒?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了一些在電動自行車管理方面較好的社區。

  紅橋區丁字沽街春風裡小區建於2000年,目前有865戶居民,電動自行車約110輛。應居民需求,小區內建設了一個車棚,佔地面積300平方米。“當年存放的主要是自行車和摩托車,後來電動自行車開始多了起來,為了滿足居民充電需求,社區也對車棚進行了充電改造。”3月9日,記者來到春風裡小區,社區書記馮雅彬帶記者查看了車棚。車棚在小區中間位置,可容納100餘輛電動自行車,有專人24小時看管。記者看到每一個停車位上有一個充電盒,車棚還專門設置了漏電保護器,確保安全。

  集中存放電動自行車,如何做到多年來零事故?馮雅彬總結了幾個關鍵因素:首先,有專人24小時看管、維護;其次,網格員每天巡視、打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第三,街道安全管理部門和電力部門定期檢查。臨走時,記者在小區內觀察,雖然有電動自行車停在樓門前,卻沒有“飛線”等充電行為。

  解決居民推電動自行車上樓的問題,紅橋區和苑街康和園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葉傑結合工作提出了“疏堵結合,綜合施策,全面整治”的辦法。重在“疏”:一是要在小區合適區域建設安全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提供足夠的充電位,方便居民使用,從而減少將電動自行車推上樓充電的需求。二是要優化停車環境,增加安全停放點及看管服務,打消居民擔心車輛丟失的顧慮。加強“堵”:一是要壓實物業主體責任,加強日常巡邏,一旦發現有電動自行車上樓的情況,及時進行勸阻並記錄。二是要修訂或出臺新的住宅小區管理規定,明確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並對違反規定的居民給予警告或處罰。三是要嚴格執法,建議物業和社區多次記錄勸阻、屢教不改的人員,由消防部門、派出所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強化“教”:在電梯間、樓道入口、小區公告欄等顯眼位置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的告示,提醒居民電動自行車上樓的危害,向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強調電動自行車違規上樓充電的安全隱患。

  專家獻策破解難題  需疏堵結合

  律師劉月明:

  在“電動自行車進樓”這一問題上,國家層面早有政策。早在2019年,應急管理部等四部委就曾聯合下發通知,提出堅決整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2021年頒布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於電動自行車規范停放問題,也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在上述位置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並對當事人或單位處以罰款。我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在生活中,有不少人因現實原因或是心存僥幸,將電動自行車或電池入戶充電,一旦引發火災致人傷亡,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或者死者的家屬等,可以要求侵權行為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同時,一旦失火罪罪成,可能將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從管理層面來說,需要各方嚴抓共管,加大力度,同時為居民停放電動自行車和充電提供便利。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對檢查發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相關部門應該推動新建、改建、擴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以及充換電設施。

  治理電動自行車上樓頑疾,要標本兼治,既需要部門監管、車主自覺,還需要全民參與,凝聚全社會的合力,讓電動自行車成功“下樓”,共同守護社會平安。

  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中國式現代化發展研究院秘書長翟磊:

  解決電動自行車上樓問題,從眼下看,一定要疏堵結合。面對如今電動自行車存量大的問題,一方面要不斷建設和昇級更安全的共享充電設備,鼓勵商業運行模式的不斷創新,吸引社會組織參與,讓充電設施建設和維護能夠可持續進行。加大共享電池和共享充電櫃的使用,不斷加大供給和加大普及,讓使用者在使用時覺得比上樓充電更實惠、更便捷。另一方面,借鑒一些有經驗城市的做法,普及共享電動自行車,並做好共享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此外,應該鼓勵電動自行車企業探索“以換代充”等更加安全的“補能”方式,通過專業企業充換服務,解決居民自主充電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從長遠解決看,要從源頭管控和整個電動自行車產業全鏈條一體化管理體系等頂層設計上下功夫。持續在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源頭、流通銷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環節等安全管控上發力。一是,支持和鼓勵電動自行車企業通過技術創新,持續完善電池制造技術和工藝,不斷提昇電池用於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將事故概率控制在極低范圍。二是,加強電動自行車,特別是電動自行車電池在生產、經銷、使用等各環節的管理。三是,對於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檢測,要制定強制檢測措施,避免電動自行車超期服役。可以引入保險公司,電動自行車上路上牌需投保“電動自行車交強險”,在安全檢測和運營維護等方面借助保險公司的力量。四是,健全電池和電動自行車的回收體系。(津雲新聞編輯 張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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