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生育假(產假)、陪產假、護理假為自然日,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翟**”留言:2024年天津市靜海區公立女教師產假遇寒假是否順延?是否有明確的文件表示不順延?如果順延學校強制終止產假是否合法?
靜海區政府回復:根據2016年1月14日《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產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婚假生育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護理假等假期休假實施辦法的通知》(津政辦規【2022】9號)第三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生育假(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生育假(產假)、陪產假、護理假為自然日,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