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在校生創業項目向本校就業指導部門提出資助申請;畢業生創業項目向所在區人社局提出資助申請。
(二)評審。對申報的大學生創業項目,由市就業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專家組進行評審;創業大賽獲獎項目不再進行評審。
(三)撥付。市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大學生創業項目的評審結果和創業大賽獲獎項目等次,形成資助名單,報市人社局審定後,將資金撥付至創業就業項目企業或單位賬戶。
具體資助項目評審辦法及經辦規程將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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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雲"客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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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創業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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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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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范圍及資助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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