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無僱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方式實現靈活就業,在本市辦理靈活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院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高校畢業生申領補貼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包括研究生和本科、專科(高職)畢業證書,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等畢業證書。
(二)離校後至申領補貼前,以及享受補貼期間未在用人單位有正式就業經歷或擔任企業法人、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三)首次申領補貼日期距離畢業證書發證日期不超過24個月(時間計算到月)。
(四)單獨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職工生育保險費),或同時繳納以上三項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