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劉**”留言:未裝修未入住的房屋是否要全額繳納物業管理費,是否有政策優惠減免?
西青區政府回復: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承擔;但開發建設單位與業主約定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另根據《民法典》第944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政策中無優惠減免的相關條款。(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