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夏**”留言:我在北辰區的一個民營企業上班,我妻子預計9月19號當天分娩生小孩。陪產假需要在9月19號之後纔開始休嗎?因為我18號就要住院陪護她,想要18號當天開始休陪產假,這樣可以嗎?
北辰區政府回復: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婚假生育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護理假等假期休假實施辦法的通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但未規定必須從妻子分娩那天之後計算,請您根據實際情況與所在單位進行報備,結合單位休假制度進行休假。(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