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隨著我國逐漸步入老齡化社會,在養老院安度晚年成為越來越多老年人的選擇。那麼,如果在養老院裡發生矛盾衝突,造成人身傷害,責任該由誰來承擔呢?近日,北辰區人民法院調處一起養老院裡老年人之間因肢體衝突而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法官耐心調解,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用法治守護“夕陽紅”。
鄭奶奶與劉爺爺住同一家養老院,一天,二人因瑣事發生口角,護工多次勸阻未果後離開。鄭奶奶情緒激動,用拐杖砸向劉爺爺,阻攔之下劉爺爺不慎將鄭奶奶推下過道,造成鄭奶奶閉合性顱腦損傷。後鄭奶奶的兒子一紙訴狀,將劉爺爺和養老院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各項損失。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詢問各方、查看監控視頻,詳細了解案情。事實可查,責任可定,難的是受傷後鄭奶奶的生活。法官基於當事人困難處境,多次組織原、被告雙方開展調解,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在三方的積極配合下達成調解協議。劉爺爺向鄭奶奶賠償各項損失3萬元,養老院因未妥善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向鄭奶奶賠償27萬元,並免費為其提供三年護理服務。
法官提醒,面對人口老齡化的趨勢,養老院成為緩解養老壓力的重要載體,但由於老年人生活習慣不同、個性因人而異,不可避免產生摩擦。在此提醒廣大子女,將老人送進養老院並非“一勞永逸”,要時常看望老人,關注其身體狀況,多陪老人聊聊天,開解其不良情緒,切實履行好贍養責任。此外,養老機構也要加強管理,隨時關注老人的身心健康,注意環境設施的安全,妥善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為老年人提供舒適的生活環境。(津雲新聞編輯宋雅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