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根據相關規定,婚假為10個工作日,原則上應連續使用一次性休完,一般是領結婚證1年之內休假。如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和我市規定,侵害勞動者權益,可向人社部門舉報投訴。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徐**”留言:天津市最新規定的婚假是多少天?是否包括節假日和周六日?如果公司給定婚假少於政府規定,怎樣執行婚假?
市人力社保局回復:根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婚假生育假(產假)陪產假育兒假護理假等假期休假實施辦法的通知 》,婚假為10個工作日,原則上應連續使用,一次性休完,一般是領結婚證1年之內休假。如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和我市規定,侵害勞動者權益,您可以向人社部門舉報投訴。(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