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辦理積分落戶,申請人提交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在本市取得技能等級證書須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權威網站確認,職業(工種)對應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職業市場需求程度及培訓成本目錄,且與所在用人單位所屬行業、經營范圍、本人當前工作崗位一致。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趙**”留言:天津市的勞動關系協調員四級證書在積分落戶中能加分嗎?能加多少分?
市人力社保局回復:依據現行政策規定,《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關於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的通知》(津發改社會規〔2021〕13號)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技能人員職業技能水平”指標規定,中級工(四級)對應分值為10分,“申請人提交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在本市取得技能等級證書須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權威網站確認,職業(工種)對應市人社局公布的天津市年度職業市場需求程度及培訓成本目錄,且與所在用人單位所屬行業、經營范圍、本人當前工作崗位一致。受理期間目錄調整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錄為准。提交的證書發證時間,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為截止日期。” (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