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相關規定,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當月工資應為=當月正常出勤天數*日工資(月工資/21.75天)。如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照3倍工資單獨計算。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劉**”留言:例如6月21日入職一名新員工(22日為法定節假日),6月出勤天數為7天,月薪2180元,6月應發=2180/22*8?還是2180/21.75*8?若離職,計算6月應發工資時法定節假日參不參與計算?
濱海新區政府回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相關規定,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當月工資應為=當月正常出勤天數*日工資(月工資/21.75天)。如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照3倍工資單獨計算。如有其它疑問,可致電65306708聯系。 (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