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焦**”留言:公婆在天津,居住證第二次簽注,第一次直接簽注了,第二次要求必須房主本人到場纔能辦理。首次辦理已經提交了各種材料了,本人也到場辦理。為何簽注還需要這麼麻煩。辦理地點所處位置也比較偏僻,可不可以增加簽注點或者優化簽注流程(線上簽注、居委會簽注)?
北辰區政府回復:辦理居住證簽注需提供合法居所證明,不需房主本人到場,並且可以通過天津公安民生服務平臺、津心辦、天津公安APP、天津網上辦理大廳申請居住證簽注業務,派出所審核通過後,持居住證到派出所辦理變更手續。(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