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如果老板繼續拖欠工資,我就得給他點‘顏色’看看。”前不久,外省來津務工人員唐某來到津南區勞動人事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唐某到單位工作已經一個月,單位包吃包住,但未按時發放工資。近日,唐某家中有急事要處理,希望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盡快支付工資。單位拒不支付,還將其趕出宿捨。唐某情緒十分激動。
調解員了解情況後,立即安撫唐某情緒,先後多次撥打唐某單位電話,約定好調解事宜。單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唐某在工作期間表現優秀,不想讓其離職,想以拖欠工資的辦法留住唐某。調解員告知單位,任何借口都不是拖欠工資的理由,根據法律規定,唐某不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工資,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歷經3個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單位負責人當場支付拖欠唐某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共計7000餘元。(津雲新聞編輯宋雅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