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和檢察官溝通後,我意識到跟孩子之間產生的這些矛盾,不少問題出在我身上,真的要謝謝指導工作站,謝謝咱們的檢察官。”這是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親,在和平區檢察院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接受指導後,發自內心的感慨。
首發指導令
2022年8月,和平區檢察院與區婦聯、區機關工委共同簽署《關於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實施意見》,並成立和平區檢察院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這是全市檢察系統首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這是我院主動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重要舉措,也是本市檢察機關推動家庭教育工作邁上新臺階的又一積極嘗試。”和平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和平區檢察院制發的全市檢察系統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對象是涉罪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在該院辦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檢察官了解到16歲的小坤(化名)自幼父母離異,其跟隨父親生活,父親因忙於生計,對小坤的關心少之又少。小坤從最開始的無故輟學、夜不歸宿,發展到參與打架斗毆。對於孩子的變化,父親疏於管教和引導,小坤逐漸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根據案件事實以及小坤的實際情況,和平區檢察院在對其做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後,針對其監護人怠於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的行為,責令作為監護人的小坤父親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檢察官邀請專業家庭教育指導老師對小坤的父親進行面對面輔導。經過系列指導,小坤的父親認識到了陪伴與關愛對孩子成長的重要性,父子之間的關系開始變得和諧、親近,小坤的人生道路也重新走上了正軌。
守護受害人
16歲的小林(化名)是一起強奸案中的受害人。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和平區檢察院的檢察官了解到,小林自幼與父親共同生活。15歲那年,因瑣事與家人產生矛盾後,小林離家獨自外出打工,此後與家人幾乎不再聯系。案發當天,小林是在醉酒後不幸遭受侵害的。
針對監護人對未成年被害人未盡監護職責的行為,和平區檢察院制發《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小林的父親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並多次對其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在專業老師的幫助下,小林的父親逐漸意識到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問題,學會了換位思考,開始用心傾聽孩子的心聲,尊重孩子的興趣愛好,父女間的關系得到了極大改善。結案後,小林的父親多次對檢察院表達了感激之情,由衷感謝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提供的幫助。
修復親子關系
“不提作業母慈子孝,輔導作業雞飛狗跳”,這是不少家長輔導孩子學習時的真實寫照。在和平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楊某(化名)在輔導孩子學業過程中情緒失控,將孩子摔傷。檢察官詳細了解家庭背景後發現,孩子的父親長期外出打工,母親楊某一個人撫養孩子,家庭條件較為困難,生活壓力較大。楊某自身文化程度不高,輔導孩子學習本就較為吃力,而如此費力依舊教不會孩子,這讓她感到崩潰。
考慮到涉案雙方的特殊關系和案件的特殊情況,檢察官在制發《家庭教育指導令》的同時,委托專業家庭教育指導老師對楊某進行了多次輔導,同時加強對孩子的心理疏導。在檢察官的努力下,楊某和孩子間恢復了和諧正常的親子關系。“檢察官的幫助挽救了我們的家庭。”楊某動情地說。
“下一步,我院將繼續加強與區婦聯、區機關工委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的職能作用,及時發現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督促和引導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改正教育指導方式,正確履行監護職責。”和平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將逐步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導模式,力求形成可復制的經驗、模式,推動家庭教育指導和服務水平向高水平邁進。(津雲新聞編輯宋雅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