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生態環境事關民生福祉,綠水青山離不開司法護航。昨日是世界環境日,市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天津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白皮書(2022年)》,同時發布一批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
《白皮書》顯示,2022年,天津法院新收各類環境資源案件3471件,審結3731件(含舊存)。其中,刑事案件新收105件,審結106件;民事案件新收3185件,審結3414件;行政案件新收181件,審結211件。
環境資源刑事案件類型涵蓋環境污染、野生動物保護、非法捕撈、非法采礦、文物保護等類型。例如,薊州區法院審理的盜掘古墓案,被告人姜某伙同他人進入清恆敬郡王園寢內,將陵墓園寢地宮石門上的蒲牢石雕切割後盜走,致使古墓葬本體完整性遭到不可逆的破壞。再如,西青區法院審理的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被告人凌某某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獵野生鳥類。兩案中,法院均依法判決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有效發揮了刑罰在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方面的震懾作用。
環境資源民事案件類型涵蓋礦、林、農、水、電等資源類,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類以及海洋保護、相鄰環境、污染侵權類等。民事審判嚴格貫徹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依法追究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侵權者的民事責任,促進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加強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和環境權益。例如:市一中院審理的武清區生態環境局與趙某某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趙某某將廢液通過廠區內無防滲措施的排水溝排入廠外滲井,對地下土壤、淺層地下水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法院依法判令趙某某承擔土壤、地下水修復責任。
環境資源行政案件類型涵蓋環境、資源、規劃、水利等。行政審判充分發揮預防功能,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及時履行職責,引導行政相對人遵守環境法律法規,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代表案件包括鐵路法院審理的魯某與薊州區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案,涉案加工點位存在配套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即投入生產的情況,其生產的乳膠涂料是單位、家庭及公共場所裝修所必需材料,長期接觸環保不達標的乳膠涂料,其產生的甲醛、苯等污染物會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法院依法支持了行政機關處罰決定,通過司法手段引導生產者重視環境保護,依法合規經營生產。
公益訴訟是公共利益的“看護人”。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件17件,審結21件,公益訴訟案件訴訟主體范圍不斷擴大,社會組織、檢察機關、行政機關均有作為原告起訴的。(津雲新聞編輯宋雅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