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已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且中斷繳費3個月內重新參加當年度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待遇;超過3個月的,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未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不予報銷。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楊*”留言:22年9至12月未給幼兒繳納醫保,於23年2月登記參保,醫保待遇如何享受?是否有等待期?
市醫保局回復:按照有關規定,從2022年起,不再執行“即參即享”政策規定。參保人員未在本市居民醫保集中申報繳費期內辦理2022年度本市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手續的,可在2022年內隨時辦理當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相關手續。其中,已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且中斷繳費3個月內重新參加當年度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待遇;超過3個月的,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不予報銷;未連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年及以上(不含補繳)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設置6個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不予報銷。(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