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名司機曾兩次因酒後駕車被查,重新考取駕駛證後再次心懷僥幸酒後違法駕車。這名11年間3次酒駕的違法司機已被薊州交警依法查處。
近日,公安薊州分局交警支隊城區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轄區某餐飲店門前有人發生爭執,其中一人可能存在飲酒後駕車的違法行為。交警到達事發地點後,對嫌疑駕駛人進行了酒精檢測。經檢測,該名駕駛人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交警核查發現,該駕駛人曾於2012年8月、2018年6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管部門查處。在其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後,此次又是重蹈覆轍被查處。目前,交警已對駕駛人依法予以處罰。(津雲新聞編輯宋雅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