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雲新聞訊:近年來,一種新型促銷方式──“福袋”在網上熱賣,將商品包在一起,以“不透明”或“半透明”的方式出售。消費者只能指定尺碼,款式隨機、顏色隨機,打開福袋的一剎那就像是在賭博翻牌,翻出什麼算什麼,合適不合適都得認,因為福袋兒產品不退不換。
消費者高女士日前在某直播間給女兒購買了一個價值99元的漢服福袋,商家表示衣服之前的實際售賣價格近200元,清倉裝入福袋,所以不退不換。到貨後,高女士拆開包裝,發現款式過時還不說,本應是一套的衣服,福袋裡只有上衣,沒有裙子。她找到商家客服,對方卻稱,他們沒說是一整套衣服,“我要求退貨,客服說福袋產品不退不換。那我就再花錢買條半身裙好搭配著穿,可客服說半身裙沒貨了。福袋這種‘盲盒’式銷售真是個坑。”
其實,不少消費者都曾遭遇福袋奇葩事。“我買了價值299元的福袋,隨機發三條裙子。可到貨後發現其中兩條裙子是一模一樣的。”“我在電商平臺買了一個洛麗塔衣服的福袋,到貨後發現沒有配套的短褲,商家說福袋就是清倉,短褲沒有了。”
記者調查發現,福袋其實是商家清庫存的一種手段,大多是老款式或是一些斷碼商品,“如果把這些商品掛出來,因為配套不全等原因,根本沒人買,可當成福袋銷售,總有人抱著好奇和僥幸的心理,下單付款。”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銷售人員說,“福袋就是賭博,合心意就是賺了,不合心意就是賠,賠了也得認倒霉。”
福袋不退不換這一銷售條件,是否合理合法呢?市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陳雲奎說,福袋是一種特殊銷售形式,“福袋不能退換貨”屬於不公平的格式條款。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商家銷售的商品如果不符合質量約定,那麼應該依法履行退換修的責任。另外,福袋不退不換還違反了《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中“零售商不得以促銷為由拒絕退換貨或者為消費者退換貨設置障礙”的規定,不具法律效力。(津雲新聞編輯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