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天津市物業費的制定標准和依據
尊敬的政府領導:
您好!看網上查到的顯示,天津市2021普通商品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標准和收費標准分為四個等級。
具體是月價格分別為0.35元/平方米、0.5元/平方米、0.75元/平方米以及1元/平方米,物業管理服務費可在該價格基礎上根據服務成本變動等因素上下浮20%。普通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政府指導價格標准以及上下浮動比例,依據社會平均物價指數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請問這四級標准是否是2021年普通小區的物業費標准?但是現在看我小區的物業費收費高達3.3元請問怎樣構成的費用?
另外還想了解:
1、高層、小高層和洋房的基本物業費標准各有指導價格嗎
2、各級物業費對應什麼樣的服務標准,哪個文件可以查到?
3、因為物業一直拒絕向我們公示我們小區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我們無法詳細了解該合同的細節,懇請政府相關同志能否向我們電傳電傳一下該合同的內容?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