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姬** ”留言:諮詢我市大病救助政策。
市醫保局回復: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低收入家庭成員和符合我市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可以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醫療救助的方式有如下幾種:一是資助參保。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補貼,個人無需繳費就能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二是門診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醫療救助定點機構門診發生符合規定費用給予門診救助。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救助50%,特困供養人員每年最高救助500元,其他醫療救助對象每年最高救助200元。三是住院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本市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的救助標准為:①2萬元以下部分救助60%,2萬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②其中享受低保、特困人員供養、低收入家庭救助的重度殘疾人提高5個百分點,醫療救助對象中的孤兒、艾滋病毒感染兒童、困境家庭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個人負擔2萬元(含)以上部分提高5個百分點。四是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報銷後累計個人負擔部分在2萬元(含)以上進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救助比例50%,年度最高救助10萬元。
目前我市在提昇醫保經辦管理服務方面,主要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聯網結算,能有效減輕醫療救助對象看病就醫墊資壓力。從2021年1月1日,我市已經全面實現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一站式”聯網結算,重特大疾病醫療資金直接發放至醫療救助對象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沒有激活金融賬戶的救助對象請及時到銀行激活。(津雲新聞記者 張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