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朱**”留言: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武清區政府回復: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業主委員會成立的條件:根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三十一條規定,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四)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佔總人數過半的業主同意。
二、成立業主委員會流程:
1.需要與小區物業進行協商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的籌備小組;
2.業主向當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3.籌備小組開始擬好業主公約並選舉出業主委員會委員;
4.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
5.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進行備案。(津雲新聞記者 李易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