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網購狂歡節期間,廣大市民需要當心商家的哪些套路呢?昨天市消協提醒消費者,要當心商家在“7天無理由退款”問題上混淆概念。
“我最近網購了一臺取暖器,兩周後纔寄到家。可是第二天用的時候,發現不能正常使用。打電話給售後,對方卻稱‘超過7天’無法退貨、退款。”市民周先生說出了“雙11”前遇到的煩心事。“7天無理由退款”究竟從哪一天開始計算呢?市消協人士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明確規定了三包期限的起始時間,應從商品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所以該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退貨,上述商家的行為屬於混淆概念。
市消協人士還提醒市民,“雙11”期間不要輕信“巨惠特賣”“全年最低”“限時搶購”“爆款秒殺”等宣傳,謹防商家“先漲後降”及各種花式“買贈”套路。購買前最好提前了解價格走勢,做到心中有數,除非是長期跟蹤考察的商品,否則千萬不要單純相信低價宣傳而盲目跟風下單。要留心商家的促銷規則,了解各種優惠措施是否有門檻限制、適用的產品品類和范圍、能否疊加使用優惠以及售後服務措施等。對於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標識不清以及明顯存在不公平格式條款的,建議慎重選擇,以免事後產生糾紛。
消費者購買預售產品的,還要明確預付款和尾款的支付時間及金額、商家的發貨時間、雙方的違約責任等重要事項。喜歡囤貨的消費者要保持理智,按需規劃囤貨數量,避免一次囤貨過多造成浪費。另外,消費者面對經營者非法推送促銷信息,可保存證據並撥打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熱線電話投訴、舉報。(津雲新聞編輯李易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