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和平區法院進一步落實“六民”舉措,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
近日,該院開展夏季專項執行行動,采取拘傳、拘留、強制騰房多項舉措,以高壓態勢推進執行工作,切實為人民群眾排懮解難。
上演哭鬧戲碼 法官沈著應對
趙紅(化名)打開門,發現敲門的是執行法官宋松時,著實吃了一驚。
趙紅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公司拖欠某商場租金,被起訴到和平區法院。法院判趙紅的公司償還拖欠租金7萬餘元,但該公司始終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宋松多次通過電話傳喚趙紅到法院,但趙紅一直說公司賬上沒有錢,從未來過。
經查,該公司一直在正常經營,具備償還租金的能力,拒不配合執行的意圖明顯,和平區法院執行局決定在此次專項行動中對趙紅進行傳喚。
到達法院後,宋松告知趙紅如果仍不給付租金將面臨的法律後果。
趙紅開始在現場大哭大鬧,一會兒說自己有心髒病,一會兒說自己頭疼,渾身沒勁兒,低血糖,趙紅雖然身體“不舒服”。
嗓門兒卻一直不小宋松沈著應對,繼續對其釋法明理,說明利害關系。聽到可能要被拘留後,趙紅停止了吵鬧,思考良久後表示希望能和申請人商量,分期給付租金。經過商談,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有收入卻不還錢 拘留所裡反省一下
陳星(化名)涉及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案件審理階段與申請人達成和解,並制定還款方案,但一直未履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陳星消極對待執行工作,既不申報財產也不與法院聯系。執行法官多次與其溝通,他始終避而不見。隨後,執行法官依法對陳星名下房產進行拍賣,但拍賣款仍不足以償還全部欠款,執行法官依法對陳星進行傳喚。陳星被傳喚至法院後,態度依然強硬,表示沒有履行能力。其實,在此前的調查中,執行法官就發現陳星經營一家餐館,每月都有收入。根據陳星不如實申報財產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況,法院依法對其采取拘留措施。
達到拘留所後沒多久,陳星的態度有所轉變,表示已經充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願意積極履行還款義務。
隨後,陳星償還了部分欠款,並就剩餘部分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分期履行。鑒於被執行人在拘留期間認錯悔改,履行還款義務,法院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離婚後佔房不走 強制騰房沒商量
據了解,被執行人丁力(化名)與申請人王琦(化名)原是夫妻,後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時雙方約定公有房屋歸王琦繼續承租使用,但離婚後丁力一直佔據房屋,王琦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執行。
執行階段,丁力以存在家庭矛盾和申請人不滿足承租條件為由拒絕騰房。執行法官反復勸說無果,決定強制騰房。
當天清晨,執行法官與公證處、搬家公司,來到涉案房屋准備強制騰房,遇到丁力在現場阻攔。
法官依法傳喚丁力到法院後,對其釋法明理。在法官的勸說下,丁力逐漸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工作。
在涉案房屋處,強制騰房工作同步進行,執行法官與公證處進行財物清點登記。經過一上午的緊張工作,屋內財物清點完畢,運送至丁力暫住地點。丁力簽字確認後接收財物,並將房屋交還給王琦,案件順利執結。
此次夏季專項執行行動,共拘傳、傳喚20餘人,拘留2人,強制騰房1處,累計執行到位金額300餘萬元。
和平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董韜表示,此次行動選取了民計民生案件中一部分涉及金融的案件進行集中強制執行,該院將繼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維護好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津雲新聞編輯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