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叮鈴鈴……”六月的一天早上,一陣急促的鈴聲打破了紅橋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的寧靜。“是紅橋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嗎?我是執行案件的申請人,案件終本後我們發現了新的財產線索,現在要緊急申請凍結……”。
接到電話後,執行指揮中心法官方仁傑立刻將這一情況進行了匯報。據了解,這是一樁買賣合同糾紛,經民事調解後,由被執行人給付申請執行人二十萬元,被執行人一直未如期履行,因被執行人無財產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現在,申請執行人提供了財產線索,被執行人在某快餐連鎖公司有一筆二十萬元的保證金,經研判案件的凍結必要性和時間緊迫性,決定立刻采取凍結措施。
迅速行動需要能兵強將,這次的外出任務交給李雪健法官執行團隊。團隊暫時放下手頭工作,一邊聯系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和待凍結的企業負責人,一邊立刻趕往該連鎖公司的所在地。經詢問,確認財產線索屬實後,執行法官向公司負責人釋明案件情況並實施凍結。在接到申請執行人電話的當天,不到一個小時就凍結完畢,面對如此雷厲風行的高效行動,申請執行人豎起大拇指連連稱贊。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展以來,紅橋法院執行局結合黨史學習教育,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將“為群眾辦實事”融入日常工作,努力滿足群眾需求。制定突發案件預案,各執行團隊隨時待命以解決突發的“急”事件,以實際行動切實回應群眾所“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人民法院窮盡一切執行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發現的財產不能處置的,將暫時終結執行程序並作結案處理,待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後繼續恢復執行。此後,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向執行法院申請恢復執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5年內,執行法院每6個月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一旦符合恢復執行條件,及時恢復執行。(津雲新聞編輯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