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張**”留言:我原來的戶口和房子都和平區煙臺道31號。由於拆遷改造,當時也沒有能力回遷,後來房子讓我父親賣了(我父母離異)。現在我孩子的戶口也隨我落在和平區煙臺道。請問:在沒有房子的情況下,我家孩子可以在和平區上小學嗎?
和平區政府回復:按照《天津市和平區小學招生入學指南》,適齡兒童戶籍為拆遷空掛戶口、賣房空掛戶口、集體戶口等情況,無法提供本區合法固定居所證明的,需將戶口遷至適齡兒童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津房產所在地入學。若適齡兒童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津均無房產,需提供房管部門開具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天津市無房證明’,核實後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如需進一步諮詢,請撥打和平區教育局諮詢電話:27123959;和平區教育局小學教育科電話:27121337。(津雲新聞記者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