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西青法院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開展了系列案件集中執行行動。
據悉,該系列案件系天津市某工貿集團有限公司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劉某某、田某某等一百餘人分別購買了天津市某工貿集團有限公司建設的商品房屋,但該公司未能在約定期限內交付房屋,劉某某等人按照購房合同的約定,要求該公司支付違約金,但遭到拒絕,故劉某某等人訴至西青法院,勝訴後申請執行。該系列案件共140餘件,涉案人數眾多,涉案標的高達2100餘萬元。被執行人一直以資金不足為理由拖延給付。
為切實保護勝訴當事人權益,西青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就該系列案件多次召開部門專題會。全體法官對140餘件案件逐一進行分析,並按照案件具體情況分門別類,研討制定出多種集中執行方案。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通過向被執行人發放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凍結銀行賬戶、限制消費令等強制措施,不斷向被執行人施壓,督促其盡快支付執行案款。在執行威懾力下,被執行人天津市某工貿集團有限公司主動將部分案款交至法院。隨後,法院將案款及時發還給申請執行人。同時,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的部分房產雖然已經被查封,但該房產已經被抵押,如果通過評估拍賣程序處理房產,申請執行人需較長時間纔能拿到執行案款。因此,執行法官決定力促雙方達成調解,督促被執行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履行法律義務,盡快讓申請執行人實現勝訴權益。
執行局全體乾警組織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天津市某工貿集團有限公司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法官們曉之以情動之以理,耐心為雙方釋法說理。最終經過不懈努力,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了和解協議。(津雲新聞編輯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