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問政》:大刀闊斧動真碰硬 實實在在為群眾辦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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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張志怡 編輯:張志怡 2021-03-26 08:46:56

內容提要:11年,沒等來確切的消息令大伙非常著急,今年3月初,造甲城鎮政府與趙溫村的村民代表見了面,但是在村民看來,依然沒有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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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雲新聞訊:3月25日起,《百姓問政》推出《講擔當促作為抓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系列節目。在本期節目中,寧河區區長單澤峰走進造甲城鎮趙溫村,和村民一起來聽屬地街鎮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答復,並推動百姓關心的問題解決落實。

  11年未得准信 還遷夢難圓

  寧河區趙溫村2009年完成了土地流轉工作,村民的土地被征收建起了工業園區。按照那時的承諾,將在趙溫村的南側建設還遷房,房子建成後,村民們將搬進新樓房裡安家。

  趙溫村的還遷房於2012年底正式開工建設,隨著工程的進展,從2016年至2018年,完成趙溫村的還遷任務被相繼列入了寧河區二十項民心工程和區政府工作報告,也曾在新城新市鎮開發建設方案中明確完成的時間表,但是直到2019年的2月,村民們纔看到以趙溫村村委會名義發布的《拆遷公告》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明確了拆遷范圍及還遷安置的地點。這讓大伙覺得離住進新房的日子不遠了。

  但是,離最近這次的公告又已經過去了兩年時間,在年復一年的等待中,很多村民房子壞了也不敢大修。

  11年,沒等來確切的消息令大伙非常著急,今年3月初,造甲城鎮政府與趙溫村的村民代表見了面,但是在村民看來,依然沒有准信。

  記者:還遷的事為什麼拖了11年之久?

  寧河區造甲城鎮黨委書記賁永明:第一個原因是房子問題,房子是2012年開始立項的,實際上在2016年纔實現了主體工程完工,但是當時配套工程相應的包括煤水電氣還存在著很多問題,真正完成時已經到2019年。第二個原因鎮政府在推動還遷工作上,曾經公示過一版方案,當時那版方案有一個問題,這個房子設計時,是考慮到為趙溫村和田辛村兩個村的村民進行還遷。兩村一共有1381戶,到2018年研究還遷工作時,實際上兩個村戶數已經到2090戶,可是房屋實際的建設是依據2012年的1380多戶建的,總房源不足,還遷工作進行不下去。造甲城鎮政府前期在推動還遷的工作方案上,也具有一定的責任。

  記者:驗收出現種種的問題,您了解嗎?

  寧河區住建委主任何敬興:了解一部分,老百姓多年的期盼一直沒有住到新房子。住建委作為工程聯合驗收的牽頭部門,有一定的責任,2016年它是主體封頂,不是具備入住條件,後期有很多配套設施,也是最近這兩年陸續完善的。

  記者:接下來就接著等著?

  何敬興:工程現在已經進入掃尾階段,下一步聯合相關部門針對消防問題、人防驗收等工作制定詳細方案,推動聯合驗收。

  記者:前段時間村裡組織召開協調會,表示7月份會有一個新的動向,但是老百姓對於鎮政府甚至村委會的信任是打折扣的。

  賁永明:目前的還遷方案一方面對於全村還遷的村民數、戶數、人數,還有持有的房屋,再進行進一步的測量,對人數和戶數進行綜合分析,結合新的房子實際情況,拿出比較成熟的一套工作方案。這套工作方案下一步提交區委區政府審議通過後,要組織鎮村的所有乾部到村裡每家每戶去走訪,只要老百姓同意,就可以把這版方案正式實施,啟動還遷工作。第二從鎮級的角度,也是要把後續還有一些收尾的工程,發揮屬地責任的作用,該吹哨的吹哨,該是協調推動相關部門的協調推動,把這項工程盡快驗收。

  記者:片子中展現了很多問題,危房,甚至戶廁,老百姓搬到新家之前,這一段時間還要在這樣的條件下過日子,怎麼辦?

  賁永明:對於一些危陋房屋,相關網格員手中都是掌握著信息的,有相關的臺賬,盡鎮級政府的屬地責任,盡最大努力保證每一戶群眾生活的平安。把老百姓反映的各種問題,都會建立臺賬,明確責任人,積極地推動落實。

  記者:您怎麼給他們一個答復,給他們一個什麼樣的答復?

  寧河區區長單澤峰:希望用最快的時間,用最公平的方法照顧絕大部分老百姓的利益,把這個房最快分到大家手裡邊。第一,當前是要把基礎數據拿上來,把目前村裡情況,百姓的情況和訴求,這些基本數據進行梳理,數據必須要公平准確經得起歷史的考驗。第二在掌握好歷史數據的基礎上,拿出一版還遷方案,但是在制定方案的過程中,要跟老百姓提前見面,了解老百姓需求,讓方案跟老百姓需求完全地貼合起來。第三抓緊推動實施,最後就是當前可能在老百姓搬進新居之前,村居環境惡劣,區政府也拿出力量來,保證讓老百姓在過渡階段不出大的問題。總而言之,一定拿出擔當作為的勇氣,認舊賬,理新賬,把這個問題做下去,把工作完成好。

  非法拉網捕撈 各部門推諉

  永定新河是一級河道,也是天津市重要的防洪屏障。在永定新河寧河段,記者看到,河面上有船只在拉網捕魚。下午5點,漁船開始靠岸,一筐筐的魚從船上抬下來。

  按照《漁業法》要求,國家對捕撈業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可這些捕魚人員,卻都沒有捕撈證。

  在岸邊的河長公示牌上,記者看到,河長職責包括:牽頭推進轄管河湖突出問題整治,督導有關部門履行職責。記者撥通了鎮級河長電話,其表示,派出所、綜合執法部門,有人清。可是,在拍攝中,記者並沒有看到執法人員。當記者將非法捕撈的線索向相關部門反映時,該由誰來執法,相關部門卻是各持理由,相互推諉,以至於非法捕撈的船只就在執法人員的眼前堂而皇之地開走。

  記者:對於永定新河上有這麼多非法捕撈船只在捕魚的情況您了解嗎?

  寧河區造甲城鎮鎮長董元剛:了解,作為造甲城鎮鎮長跟這一級河道的河長,鎮級河長負有主要責任,從嚴治理屬地責任沒有落實到位,造成了這種現象屢禁不止。第二個是對工作人員教育管理不到位,導致造成了不良的後果。

  記者:漁政執法隊也到現場了,漁政執法隊到底能不能執法?

  寧河區農業農村委主任王進:到現場是農業綜合執法行政執法支隊的工作人員,他到現場說沒有執法證執不了法,這是典型的不作為。就這個事來講,一是責任落實不清,第二是缺乏擔當作為精神。有農業綜合執法的證件,從管理上至少先把漁船叫到岸邊,看看有沒有合法證件,這個職能不是越界執法,職責應該盡到。

  記者:記者把問題反映到您那兒的時候,得到的答復是“太遠了,不太方便過去。”您怎麼看待這個回答?

  市漁業漁港監督管理處處長畢景義:這個事情是很典型的不擔當不作為,雖然是市級單位對下面進行指導和督查,但是記者已經反映到這個問題了,這事情應該是比較嚴重的了,應該馬上采取行動,不應該說距離遠就不去了,這是沒有擔當的。

  記者:到底是沒有證的問題,還是缺少擔當的問題。

  單澤峰:沒有執法證絕對不是現場執不執法的理由。這個問題暴露出來區裡面在漁政,包括街鎮對於河長制的落實管理方面,確實是有紕漏,平時對於工作人員的職業培訓、作風建設方面也存在著不嚴不實的地方。從今年春季開始,河長制要實行剛性巡河,要制定巡河日志,如果出現問題,要倒追責任。(津雲新聞記者 張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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