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和平法院順利執結了申請人天津市海河風貌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天津市某餐飲有限公司返還原物糾紛執行案件的騰房事項,將涉案房屋交申請執行人收回。
據悉,涉案房屋為抗日英烈吉鴻昌的故居,屬於國有資產。2013年申請人將涉案房屋租賃給天津某科技公司使用,2015年該科技公司的關聯公司將涉案房屋的一部分區域租賃給本案被執行人使用,後因該科技公司未按期向申請人支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被執行人一直佔用房屋未歸還,雙方訴至法院。
經審理,法院判決被執行人返還涉案房屋並支付相應租金。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始終未履行相應義務,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和平法院在受理案件後高度重視,執行局負責人與承辦法官第一時間傳喚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詢問情況。
經詢問得知,被執行人已將涉案房屋轉租案外人使用,而承租房屋的案外人又將房屋轉租給其他三名案外人使用。了解到案件情況的復雜性,執行局負責人與承辦法官立即前往涉案房屋進行實地調查。經過調查發現,涉案房屋處有餐廳、水吧和某公司辦事處,情況極為復雜。
為確保執行工作順利完成,保障英烈故居不受到人為損壞,並充分保護商戶合法權益,和平法院做好了統籌督促被執行人自行撤場和強制騰房的雙重准備。執行法官一方面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交流,講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提出房屋清騰方案,確定清騰時限;另一方面著手強制騰房的相關工作。經過執行法官耐心細致的工作,被執行人同意在限定時間內自行騰房。
到了約定騰房期限的最後一日,執行法官與申請人一同前往涉案房屋進行房屋驗收交接工作。被執行人已按約定將屋內物品取走,房屋處於空置狀態。經檢查,吉鴻昌故居沒有明顯損壞,整體保存完好,申請人對房屋現狀無異議後將房屋收回。至此,本案騰房事項執行完畢,吉鴻昌故居順利交申請人收回。
申請人將吉鴻昌故居收回後,准備對房屋進行昇級改造,建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更好地宣傳、弘揚英烈事跡。(津雲新聞編輯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