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王*”留言:之前考證書有職稱補貼1000-1500元,原來那個文件是到2020年末!請問這個政策目前是沒有了麼?
北辰區政府回復:依據《市人社局關於做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有關工作銜接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1〕1 號)文件規定:『從 2021 年起,繼續教育培訓補貼、穩崗補貼、職稱提昇補貼和學歷提昇補貼暫停執行。對於 2020 年 1 月 1 日(含)至 12 月 31 日(含)取得的職稱證書、學歷證書,符合規定的申請條件,仍在 12 個月申報期內的,可繼續申請職稱提昇補貼、學歷提昇補貼。(津雲新聞記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