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於我市三輪車治理的建議
根據截圖中的回復,未納入目錄的機動三輪車、四輪車都屬於無牌無證車輛,公安交管部門應該治理,到現在我市建成區范圍內到處都是這種車,公安交管部門應該立即組織人員開展集中整治治理活動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2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關問題我局交警總隊有關部門與您進行了聯系。因我市殘疾人代步車管理規定的廢止,目前對此類車輛銷售環節缺乏監管,購買此類車輛也無需資質審查,造成上路車輛魚龍混雜,交管部門難以對殘疾人代步車和普通電動三輪車車輛進行區分,只能逐一進行甄別。下一步交管部門將加強對此類車輛違法上路行駛的治理力度,同時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從生產、銷售環節著手,從源頭規范此類車輛違法上路問題。如有疑問您可繼續留言,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