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王**”留言:我12月1日接到城管辦回復說,我是永久斷網戶,這個認定的依據是什麼?市裡有文件規定收取暫停供暖補償費標准,到了下面怎麼就加倍收取呢?
南開區政府回復:該反映人自買房以來在該單位底賬上顯示永久報停用戶。永久報停用戶在永久報停期間是不用繳納熱損費的。但如果恢復供熱,則須按照該單位要求補繳齊相應熱損費。根據《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市民暫停用熱期間須每年繳納相應熱能損耗補償費。居民用熱戶自2011-2012年度采暖季開始收取。
該單位工作人員已與反映人解釋相關政策,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反映人於12月1日下午來補交了相應的熱損費及當年采暖費,該單位已經對該戶進行正常供暖。(津雲新聞記者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