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根據津人社辦發【2020】84號文件第三項規定,因證書查詢不到未辦理的,申請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已與本人講明,本人已知曉,並表示理解。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趙國霞”留言: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成績合格,但是證書沒有發放,請問還能領取職能補貼嗎?
東麗區政府回復:根據津人社辦發【2020】84號文件第三項規定,因證書查詢不到未辦理的,申請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已與本人講明,本人已知曉,並表示理解。 (津雲新聞記者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