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濱海新區法院執行法官啟用“電子封條”,依法查封其名下房屋,維護了司法權威,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該案系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被執行人薛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決定依法評估拍賣其名下房屋。但被執行人拒不配合,不接電話、玩起失蹤。傳票因“電話無人接聽,送達地址無人簽收”被退回。
為依法按期推進評估拍賣工作,執行指揮中心網拍團隊通過電信部門核實到被執行人實名登記的手機號,通過短信形式告知被執行人“薛先生,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定於2020年10月21日上午9時對你名下天津市某處房產強制開鎖、勘驗房屋、清點室內財物,請您配合!”。
10月21日上午9時,執行法官許曉輝、申請執行人、拍輔機構、濱海新區公證處、房屋屬地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社區片警等多方聯動,准時到被執行人房屋樓下准備強制開鎖、勘驗房屋、清點室內財物。與執行預案不同的是,長期失聯的被執行人通過聯系其朋友,為執行人員主動打開了房門。經了解,室內陳設物品並非被執行人所有。執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為不給案外人造成財產損失,決定給予其七天時間自行騰空,逾期視為放棄屋內物品所有權,法院將於10月29日上午10時強制清點剩餘物品並查封該房屋。
七天後,執行法官、法警及拍輔機構工作人員再次來到執行現場。被執行人依舊未出現,其朋友再次開門。隨後,執行人員順利完成了房屋勘驗及照片、視頻、VR的拍攝工作。
為防止被執行人日後返回並佔用房屋,從而影響拍賣進程,法院啟用“電子封條”對房產實行查封,有效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津雲新聞編輯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