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工傷職工三級傷殘,停工留薪期滿後去世,可否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答:不能。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不再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
問:職工發生工傷被鑒定為四級傷殘,聽說繳費會有所變化,具體如何規定?
答:工傷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應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可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問:職工在外地出差發生事故,可否留在當地治療?
答:可以。職工因工外出在統籌地區外發生工傷事故,未在統籌地協議醫療機構救治的,用人單位要及時向經辦機構報告工傷職工的傷情及救治醫療機構的情況,並待病情穩定後轉回統籌地區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
問:職工發生工傷後直接死亡,還需要進行工傷認定嗎?
答:需要。因工死亡人員所在單位或其近親屬、單位的工會組織應在規定時限內向注冊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