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孫艷磊”留言:在農村宅基地確權的過程中,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一再要求“一戶一宅”切實保障農民“戶有所居”的情況下。我家戶口名下沒有宅基地,我家應當通過什麼方法申請新的宅基地?
武清區政府回復:根據天津市武清區農村住宅用地審批管理辦法第五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佔用一處住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個子女年滿18周歲且具有本村常住農業戶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戶口條件,現有宅基地不夠增建一處住宅的。
(二)有兩個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滿18周歲且具有本村常住農業戶口,符合分戶立戶條件,現有宅基地不夠增建一處住宅的。(津雲新聞記者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