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人員變動】
人員變動是指參保單位的工傷職工工傷保險關系發生變動時,分中心依據用人單申報進行相應處理,其中工傷職工、供養親屬喪失領取工傷待遇資格時,停發相關待遇。
【所需材料】
《天津市工傷職工變動名冊》及相關申報材料。
【辦理方式】
經辦櫃臺現場辦理。
【注意事項】
1. 參保單位辦理人員變動手續前,應將墊付的工傷醫療費全部進行申報。
2. 傷殘等級為1-4級的工傷職工轉移工傷保險關系前需提供接收單位信息。
3. 對按月享受工傷待遇的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喪失待遇領取條件時,參保單位或近親屬應如實、及時向分中心申報。
4. 單位在櫃臺辦理此項業務時應在《天津市工傷職工變動名冊》上加蓋單位章。(修改為單位在櫃臺辦理此項業務時應在《天津市工傷職工變動名冊》上加蓋單位章。《天津市工傷職工變動名冊》上有工傷職工本人簽字的無需提供其他相關申報材料。)
【辦理時間和地點】
每個工作日均可辦理業務。
所屬區社保分中心辦理。
【溫馨提示】
以上經辦指南有可能隨政策變化而調整,如有調整以受理窗口解釋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