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陳中偉”留言:外地到天津讀研究生,辦理集體戶口後可以買房落戶嗎?
市公安局回復:您諮詢的本市學校集體戶畢業生在津購房後市內遷移業務,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戶口已遷入學校集體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向擬落戶公安派出所申報落戶,材料齊全當場辦理:1、申請人《常住人口登記卡》(不含首頁)、居民身份證;2、畢業證;3、本人或配偶、父母在津有個人名下合法穩定住所的,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提供房屋產權證明、遷移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和落戶地房主、戶主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同意落戶聲明。(津雲新聞記者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