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雲新聞訊:河西區桂江裡社區附近有個小公園,是附近居民鍛煉身體常去的地方。近期,有居民反映,一晚上有好幾撥跳廣場舞的人群聚集,影響了居民正常休息。記者發現,桂江裡社區的多棟居民樓都緊挨小公園。晚上9:30左右,記者利用專業的噪音測試儀在6樓的一戶居民窗口進行了測量,最高為74.9分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噪聲標准》的規定,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晝間不超過55分貝,夜間部超過45分貝。
《條例》中對廣場舞擾民行為有明確規定,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乾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屢教不改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但周圍居民表示:“反映很多次了,管不了。”隨後,記者將問題反映給了東海派出所,民警稱:“只能以疏導勸說為主,主要還是街道、物業或者居委會來牽頭協調。”可東海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卻告訴記者:“我們也沒辦法,擾民只能報警。”
廣場舞擾民作為“城市頑疾”,就真的沒法管了嗎?節目現場,公安河西分局東海派出所所長張國強認為,在民警的勸說下調小音響聲音,民警走了又把聲音調大,這樣的管理方法太單一了。“解決不了實際問題是沒有意義的,必須想辦法從根本上來解決問題。”張國強提到,在多次勸說、阻止無效後,公安部門要拿出執法力度,該處罰必須處罰。
“部分執法人員思想意識還不到位,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做到嚴格執法。下一步,還要加大執法力度,讓老百姓知道這麼做是一種違法行為。”節目現場,河西區副區長蔡寧還以銀河文化社團黨組織“1+1+n”的管理模式為例,指出“河西區在這方面做出了很好的探索,在今後的工作當中,要以此為借鑒,成為基層治理的一個更好抓手”。(津雲新聞記者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