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雲新聞訊:《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去年5月1日實施以來,城市公共秩序、社區生活、交通出行等各方面都在發生著變化,文明已成為天津溫暖的城市底色。但在取得明顯成效的同時,仍有一些不文明行為的回潮。5月21日播出的《百姓問政》節目中,圍繞《條例》落實一周年基層治理遇到的難點、堵點,邀請多部門做客節目,一一展開討論。
按照《條例》第71條規定,在建成區內飼養烈性犬的,攜犬出戶未使用束犬鏈牽領或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行為由公安機關進行罰款,情節嚴重沒收犬只。但在南開區白堤路附近的航天北裡、榮遷東裡、馨名園和風湖裡一帶,不少居民反映常常有人遛狗不拴繩。
記者反映給公安南開分局學府派出所後,民警表示:“有群眾舉報我們肯定去,巡邏發現也會管,但也是以批評教育為主,盡量能不罰就不罰。”
節目現場,對於民警的松懈執法,公安南開分局學府街派出所所長郭曉男承認,確實存在執法松懈的情況。“在文明養犬的問題上,作為公安機關,尤其是基層派出所,我們在管理和執法方面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談及下一步工作,南開區副區長趙年伏指出:“第一,要入戶登記、注冊,掌握每一戶養犬人的狀況;第二,要翻查以往的各類投訴和舉報,有針對性的進行釋法教育;第三,要加大宣傳教育,讓養犬人注意文明養犬行為。總而言之,各部門都要加強工作力度,該‘亮劍’要‘亮劍’,讓文明養犬行為在南開區乃至全市蔚然成風。”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總隊長董金平提到:“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在執法環節上還存在著一定的畏難情緒,在執法方式和力度上也出現了問題。接下來,要由公安機關牽頭組織,在屬地下轄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共同規范養犬行為。同時,加強對養犬人的宣傳教育,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津雲新聞記者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