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
以及“421”結構家庭的增多
養寵物
已經成為不少朋友的選擇
一項調查顯示
過去10年國內的寵物數量增長了500%
其中,選擇養狗的家庭位列第一
同時
如何建立先進的犬類管理體系
倡導文明養犬
已經成為一個非常急迫的現實問題
為此
去年5月1號開始施行的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單獨列出了章節
來規范養犬、倡導文明養犬
一年過去了
情況到底如何呢?
5月11日,在《公僕走進直播間》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施行一周年特別節目裡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副總隊長馬學增
及相關負責人
針對應該怎樣合規養犬、違規養犬該如何處罰等問題做出了回應
若出現惡犬傷人事件,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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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五支隊四級警長吳成樂表示,如果傷人的惡犬屬於天津市禁養的烈性犬范圍,而且是在建成區飼養的,那麼依據《文促條例》的規定沒收犬只,對犬主罰款5000元。如果存在無證養犬和不牽領的問題,三個案由並處。無證養犬處200至1000元罰款。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處100至500罰款。也就是說,最高可處6500元罰款,並沒收犬只。而且責任人還要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
哪些犬類是不允許飼養的大型犬、烈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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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禁止個人飼養大型犬、烈性犬,每戶只准飼養一只體高不超過45厘米的小型觀賞犬”。那大型犬、烈性犬如何定義呢?
● 大型犬:犬只身高的測量標准是:“犬只四腿自然站立,肩胛骨最高點到地面的距離。犬身高超過45厘米的就屬於大型犬。”
有不少聽眾反映,金毛、哈士奇、拉布拉多等犬只算不算大型犬?到底能不能養?如果犬只在幼時不足45厘米時去辦理了犬證,在犬只成年肩高超過標准後,犬證還有效嗎?
吳成樂表示,45厘米肩高標准是按照成年犬的標准來計算的。假如在犬只在4-5個月時去辦證了,確實當時不超高,雖然狗證辦下來了,但是成年以後一旦超過45厘米,就不能在市內的重點區域養了,就必須得立即遷出重點區。否則就算是違規,犬只的戶口就算自動失效了。通常民警在辦理犬證的時候都會進行告知,並要求簽訂告知書。
● 烈性犬:在去年,天津市公安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委和市小動物診療協會聯合出臺了我市禁養的烈性犬品種的名錄:
什麼樣的養犬行為會被處罰?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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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養犬行為大致分三類:一是未進行養犬登記注冊;二是養了法規不允許養的犬;三是未采取安全措施。
第一類涉及的罰則:
《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辦理養犬登記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安機關養犬登記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注銷養犬登記證,並可對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攜犬出戶未攜帶養犬登記證的,由公安部門暫扣其犬,責令改正;不改正的,沒收其犬。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辦理養犬注冊的,由公安部門暫扣其犬,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沒收其犬,並可以對重點管理區內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一般管理區內單位或者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二類涉及的罰則: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七十一條 在建成區內飼養烈性犬的,由公安機關沒收犬只,並處五千元罰款。在非建成區禁止飼養烈性犬的,由區人民政府規定。
《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五十條 嚴禁個人飼養烈性犬、大型犬。違反本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沒收其犬,並可處1000元罰款。
第三類涉及的罰則: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攜犬出戶未使用束犬鏈牽領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機關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只。
攜犬出戶時要做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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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明確規定,養犬戶攜犬出戶時要用束犬鏈牽領,主動避讓他人;管理好所養犬只,防止乾擾他人生活。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罰。
攜犬外出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這件事。所謂安全措施包括束犬鏈、犬籠、犬袋、嘴套等。采取這些必要安全措施一方面是防止犬傷害到他人;二是避免他人對遇到犬只產生恐慌。
馬學增表示,關於束犬鏈這一安全措施,目前市場上確實有可伸縮的束犬鏈,有的可以放很長,但遇到突發事件根本無法及時采取措施。目前我市現行的法律法規沒有涉及到束犬鏈的長度規定。他表示,從工作經驗來看,規定束犬鏈的長度確實是有必要的,後期在《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修訂工作中,也會向立法部門進行建議反饋。
如何辦理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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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去養犬地的屬地派出所進行養犬登記。此外,一些區的養犬管理辦公室和區行政許可大廳也是可以的。大家帶著兩張橫版的犬只側身站立正臉(一個動作)的彩色照片和犬只免疫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