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高技術的發展,人臉識別技術逐漸在機場、銀行、車站等使用,杭州野生動物世界門票系統因為使用人臉識別系統,惹上了官司,一名消費者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了法庭。該案也成為國內消費者起訴商家的“人臉識別第一案”,引發了社會各界對人臉識別技術涉及的社會倫理、及法律的爭議。
進動物園的變化
2019年4月27日,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購買了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年卡,支付了年卡卡費1360元。辦理該年卡時,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明確承諾在該卡有效期一年內通過同時,驗證年卡及指紋入園,可在該年度不限次數暢游。然而在10月17日,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在未與郭兵進行任何協商亦未征得同意的情況下,通過短信的方式告知郭兵:“園區年卡系統已昇級為人臉識別入園,原指紋識別已取消,未注冊人臉識別的用戶將無法正常入園”。
起訴動物園
郭兵認為,園區昇級後的年卡系統進行人臉識別將收集他的面部特征等個人生物識別信息,該類信息屬於個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濫用,將極易危害包括原告在內的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之規定,園區收集、使用原告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原告同意;而且,被告收集、使用原告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
被告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通過昇級年卡系統強制收集原告個人生物識別信息,嚴重違反了相關規定,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保護自己的隱私權,郭兵決定訴諸法律。
被告的回答
杭州野生動物世界一名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采用人臉識別系統主要還是為了方便消費者快速入園。年卡用戶入園必須比對身份,指紋識別偶爾會出現遲滯情況。
人臉識別系統來歷
人臉識別系統,是基於人的臉部特征信息進行身份識別的一種生物識別技術。用攝像機或攝像頭采集含有人臉的圖像或視頻流,並自動在圖像中檢測和跟蹤人臉,進而對檢測到的人臉進行臉部的一系列相關技術,通常也叫做人像識別、面部識別。
2017年6月28日,南航在河南省南陽機場率先啟用了國內首個人臉識別智能化登機系統,旅客在登機口刷臉即可秒速驗證登機。現今人臉識別產品已廣泛應用於金融、司法、軍隊、公安、邊檢、政府、航天、電力、工廠、教育、醫療及眾多企事業單位等領域,甚至一些單位考勤打卡,也都采用人臉識別系統。
無法更改的信息
從國內人臉識別快速發展的態勢來看,人臉識別技術進步帶來了更快的技術創新與應用,帶來了更多的經濟收入,同時也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也應該注意到,人臉識別是否存在泄露隱私的風險?國內相關學者曾表示,密碼可以更換,但人臉卻不能更換。
2019年10月,媒體記者就曾在調查中發現有人在網絡商城中公然售賣“人臉數據”,量級高達17萬條。有意思的是,這些數據是完全被標注好的,除了人臉位置信息,還有性別、表情情緒、顏值等其他信息。
法律專業人士的分析
如何看待人臉識別第一案,如何在大數據時代保護公民的有效信息?對此,天津旗幟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劉洪傑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在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不僅是人臉識別技術,前邊有指紋識別、大數據、智慧城市系統,緊隨而來的還會有區塊鏈(注:借由密碼學串接並保護內容的串連交易記錄),這些系統的應用在得到有效規范、確保安全之前,在金融保險、單位考核、交通管理、政府執法等各個方面大行其道,不僅會使公民隱私保護面臨更多挑戰,其數據信息的不當應用還可能會產生新的犯罪手段;而一旦受黑客攻擊被盜,由於生物特征會伴隨人的一生幾乎無法改變,造成的損害將是永久性的、跨行業的、全社會的。
劉洪傑律師認為:本案的意義在於向全社會提出了非常重要的警示,也督促立法機關盡快跟上科技發展步伐,制定相應的法律,限制對公民信息的濫采濫用,讓科技造福人類,而不是帶來災難。
目前,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我們將繼續關注這一案件。
撰寫:廣播新聞中心李文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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